DOS下删除文件的命令是“DEL”。
使用方法为:
1、del的语法。
2、需要删除目录下E:\1\21.txt文件,在命令行输入:delE:\1\21.txt,然后使用dirE:\1查看目录下已经没有21.txt了。
3、在命令行输入:del /pE:\1\21.txt /p表示删除每一个文件之前提示确认,Y表示确认删除,N表示取消删除。
4、文件设置为只读输入del /pE:\1\21.txt 无法删除,在命令行输入:del /fE:\1\21.txt /f表示强制删除只读文件。
5、在命令行输入:del /sE:\1\21.txt /s表示删除所有子目录中的指定的文件。
6、在命令行输入:del /q E:\1\*.txt /q表示安静模式。删除全局通配符时,不要求确认。